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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审批
作者:安雪莲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8-6 22:49:32

 

办理程序:书面申请→受理→现场审查审批

办理条件: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。

申报材料:

1、试生产申请报告(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)。

2、盖章确认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复印件(报送材料时窗口需验证原件)。

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
    法律依据: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》第18条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》第7条、第8条。

承诺时限:自收到试生产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(需要补充资料的,自补齐资料之日起)

文章录入:安雪莲    责任编辑:安雪莲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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