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0日-18日,国家环保部2008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第19核查小组,对我省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核查。11日上午,省政府主持召开汇报会。省环保局局长冯杰代表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,核查组组长张军一行听取汇报。
我省汇报指出,根据甘肃省政府批转并经环境保护部审核同意的《甘肃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》,2008年我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51.27万吨以内,削减率2%;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在17.15万吨以内,削减率1.5%。
参照2007年我省经济增长、煤炭消耗和城镇常住人口增加情况,要完成2008年任务,需要削减二氧化硫 3.59万吨。其中存量1.05万吨,增量2.54万吨;削减化学需氧量1.14万吨,其中存量0.26万吨,增量0.88万吨。
按照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要求,上半年全省应削减二氧化硫 1.8万吨,削减化学需氧量0.6万吨。
据省环保局初步估算,2008年上半年,我省发挥污染减排的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共90个。其中,工程减排项目19个,结构减排项目71个,实现了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的减排目标。
冯杰在会上表示,今后,甘肃省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,加快污水处理市场化、专业化运营。建立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,核查督察及评估通报制度。加快淘汰火电、水泥、造纸、淀粉等行业的落后产能。建立污染减排工作财政投入与奖励机制。继续加大对污染减排“三大体系”的财政支持力度,并积极组织开展“污染减排全民行动”,提高全社会的减排意识。